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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17-05-10   来源: 平凉信息工程学校    访问量:301

   1、实验室设备要登帐、编目、建档,妥善保管,器材管理要帐物相符。
   2、使用实验室必须按实验课教学计划安排进行,临时使用必须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报教务科安排。
   3、实验设备都要标明操作规程,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,每次实验时,实验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进行登记,并记录使用情况。
   4、实验前,指导教师必须会同实验管理人员进行预习实验,协同做好一切准备工作。
   5、实验前,指导教师须将学生分组名单、组长人选通知实验管理人员,以便合理安排实验工作。
   6、实验时,每个学生必须持有实验指导书和实验报告单,并带齐必要文具。
   7、实验管理人员、指导教师除给学生讲解实验要求和仪器使用方法外,还必须讲解安全要求和事故预防知识。
   8、学生做完实验后,除认真填写实验报告单外,还必须按规定做好善后工作。如:关电源、气源、清洗桌面卫生等,按规定存放仪器设备,最后打扫实验室,经指导教师和实验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。
   9、对实验设备、仪器故意损坏者,按原价三倍赔偿,如属于不慎损坏者,酌情处理。(赔偿款缴学校财务室,收据交实验员)。
   10、各种仪器、仪表、器材均应专柜存放,实验室应有防尘、防潮、防火等安全措施。
   11、电气仪器、仪表应定期通电驱潮,以保持其正常完好状态。 
   12、剧毒和危险药品,应按公安局颁布的管理要求由专人、专柜妥善保管。
   13、实验室内器材、仪器不准借出室外,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科长批准。  
   14、实验管理人员、指导教师应负责组织学生清理实验室,保持环境卫生整洁。